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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救常识

2019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

清心 2025-05-06 急救常识

随着2019年个税改革的深入推进,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成为大家**的焦点。**将针对这一热点问题,为您详细解析2019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项政策。

一、子女教育

1.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

2.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,每月1000元;

3.赡养子女的教育费用,每月1000元。

二、继续教育

1.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,每月400元;

2.在中国境外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,每月800元。

三、大病医疗

1.一个纳税年度内,本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,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,可在当年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;

2.一个纳税年度内,为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、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,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,可在当年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。

四、住房贷款利息

1.购买自有住房,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

2.购买住房贷款利息,每月1000元。

五、住房租金

1.在中国境内租房居住,每月15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

2.在中国境外租房居住,每月3000元。

六、赡养老人

1.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

2.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每月1000元。

七、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累计 1.一个纳税年度内,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累计不超过6万元。

八、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方式

1.纳税人可自行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中进行申报;

2.纳税人也可委托扣缴义务人代为申报。

九、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期限 1.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,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。

十、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条件

1.纳税人应在中国境内居住,并取得中国境内就业、住所或者经营所得;

2.纳税人应依法纳税。

十一、专项附加扣除的变更 1.纳税人发生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情形变化时,应及时更新相关信息。

2019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减税优惠。了解并合理运用这些政策,可以帮助您减轻税收负担,提高生活质量。希望**能为您在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方面提供有益的帮助。